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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就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

2022-07-22     新海南客户端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1日消息(记者 符彩云)7月21日,记者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获悉,为积极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助力科技城内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拟推动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并起草了《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指出,引导基金是指由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基金规划总规模20亿元,其中财政出资部分可根据产业需求、市场容量逐年分期到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南繁种业、深海科技、生命科学、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等符合科技城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领域。

  根据《管理办法》,引导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采取投资子基金和直接投资两种投资方式。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七个方面业务:一是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二是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但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三是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四是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五是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六是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七是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管理办法》还要求,基金办公室负责对引导基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审计。对引导基金运作中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弄虚作假骗取引导基金出资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引导基金出资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2年08月1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请将电子邮件发送至:403677073@qq.com;书面方式反馈,请将信函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2号楼,收件人:产业促进处,联系电话159592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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